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111号)要求,现就成都市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毕业生报到(登记)
2014年毕业生报到(登记)实行网上办理。
(一)报到(登记)对象
1.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2.我市生源(含在就读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往我市的市外生源)未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拟在我市办理“先入户,后择业”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4.有意愿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其他应届毕业生。
(二)报到(登记)流程
1.凡《报到证》签往成都市的(含在蓉接收机构或接收单位),请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byfw.usjob.gov.cn/;或经成都人才网: http://www.rc114.com首页栏目进入)进行“报到(登记)”,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并提交报到申请。
2.查看报到申请受理情况、档案到达情况:
⑴若系统提示“已受理报到”且“档案已经到达系统指定人才中心”的,请按系统提示前往指定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或委托存档、入户认证、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手续;
⑵若系统提示“已受理报到”但“档案尚未到达系统指定人才中心”的,请稍后适时登录系统,确认档案到达后再根据系统提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3)若系统提示“因档案未到暂时无法受理报到”的,毕业生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向毕业学校确认档案是否已由学校转出;
②继续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报到受理情况和到档情况;
3. 凡尚未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有意愿在我市创就业的非我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毕业学年通过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并可按需求申请入户认证、创就业培训、岗位信息推送等相关服务。
二、人事代理(委托存档)
已受理报到且档案已到达系统指定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按系统提示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于服务时间内到指定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等服务手续(具体材料请以系统提示为准)。
三、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请先通过系统提交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再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材料到系统指定(选择)的接收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二)团员请直接持《团员证》到接收团组织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四、创业就业服务
(一)未就业毕业生需要求职、培训、创就业指导等服务的,可通过系统登记并提出需求申请、选择相关信息推送,根据推送信息参加我市各类针对毕业生的招聘、培训、创就业指导活动。
(二)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通过系统填写并打印《成都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按系统提示持所需材料到拟申请见习基地(单位)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见习。
(三)我市生源困难家庭毕业生需要就业援助的,可通过系统填写并打印《成都市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并按系统提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机构申请就业援助。
(四)按我市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申请(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求职补贴(市属高校)的和需要创业援助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创业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机构咨询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通过机要或由所在高校派专人转递,不得由毕业生本人自带、委托他人转递、一般邮寄和快递。
(二)毕业生档案根据不同情况应包括相应的必备材料(详见系统提示),为不影响毕业生今后办理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各种手续、跨地区流动(转档),请于档案从学校寄出前与学校确认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三)2014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暂由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为办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住所(所在地)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的毕业生,为确保及时顺利办理手续,请在系统中填报前,明确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住所地址所属村(社区)组,待系统提示“已受理报到”且“档案已到达指定人才中心”后,再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人才中心现场办理人事代理等后续服务手续。
(四)成都市和各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为成都市人社局指定的报到接收、人事代理(委托存档)手续办理机构。对于报到证签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或人事局)”或“XX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或人事局)”的,均直接按系统提示前往指定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办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