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宇宙之道转化为人的智慧

作者:王天杰 来源:原创 浏览:17595 日期: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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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

观察宇宙之道转化为人的智慧

王天杰

    道家哲学向我们阐明了天道,即自然规律,同时又向我们揭示了人德,即人生的行为准则。天道和人德二者共同构成了老庄的道家哲学体系。老子时代,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人事纷争、生命无常、点点滴滴积淀成老子对世态人情的深彻洞察和深刻思索,围绕着宇宙阴阳对立与统一,予以发挥和创造,形成了宇宙观。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合。”这里的“二”,即“一气分阴阳”;这里的“三”即是阴阳对立之合。这表明了老子的辨证观,就是一切事物运动中的对立统一关系。世界万事万物都在这种关系下发生和发展的,并循环往复。故“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把观察宇宙之道转化为人德哲学思想

一、 形成道家智慧的基本特点

《道德经》的义理,是老子透悟宇宙的智慧,具有超越性,玄思性和否定性之特点。超越性主要包括超越名利、是非和生死观念,其旨在于提高人的心灵境界。玄思性是指以玄思而得“道”,亦即以一种直觉式内心体验的方法把握“道”。否定性是指从哲学层面讲“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得到肯定的结果,通过否定后的肯定而得到肯定,从中表现了一种以反为正、以反求证的哲学智慧。哲学的功能在于提高了我们人类认识事物发展的智慧。
    道家哲学就是围绕着宇宙发展的“道”出发,研究这个“道”的本原规律。可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这说明“道”无形无象,不能为我们感官所直接把握。但它不是绝对空无。“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老子》第二十一章)。“道”作为天地万物的原初者和发动者,它“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第二十五章),事物变化时,表现出相反相成的矛盾状态和反本复初的循环运动状态。所以“道”演化为天地万物的过程完全是以其自性、自因和自身所具有的内在动力发展,它生养万物而勿私有,成就万事而不矜持功劳,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其本身的发展在各种事物具体存在之中。

道家哲学建构“道”的实质,不在于像西方早期哲学那样提出一套自然哲学体系,也不在于像中国儒、墨诸家那样为政治、社会和人生作一番技术性设计,而从“道”生万物的循环不已的大化流行中,获得一种功能性体会,从而为解决人类的安身立命之本提供一种深沉的生存智慧。“道”涉及到人文社会学的方方面面,作为理论的抽象而非经验的存在,不断地指导人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 “道”的存在形式  

事物未开始之前称为“无极”,刚开始时称为“太极”。所谓“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老子》第十四章),这就是“道”无极存在的形式。又比如“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道家哲学的“道”不仅表征宇宙事物发展;同时,它也统摄了人的生命意义全部,故其落在现实人生价值层面上,转化为人德,它既是为人处世的最高原则,又是人的生命精神的最高境界。
  在老庄道家看来,人的生命受在世之束、在世之役,莫过于名利(包括财货)、是非、生死观念。故欲超越人生之困扰、障碍和纠缠,就必须超越名利、是非和生死观念。
   所谓超越名利,就是要人从名利、财货的引诱中抽身出来,而不是沦为名利的工具性存在。在道家看来,名利、财货是一个现实而富有诱惑力的东西,倘若人生在世一味去贪求这些东西,必然损害人的健康,破坏人的真朴之性,最终腐化社会与人生。老子说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仿。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十二章)。庄子继承老子哲学后,就批判那些贪图功名利禄的人为寻求升官发财,却身体每时每刻都在劳苦劳累、殚精竭虑,是故“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庄子·齐物论》), “果乐邪?果不乐邪。”(《至乐》)。从老庄哲学来看,人的福、乐不是去贪求名利、财货,而是怎样保持从“道”那里禀得一份真朴,使人的精神之恬适、心灵之放达。老庄哲学认为,人生一世,如果把功名富贵视为生命的内涵,则是虚幻而不真实,那只会导致人性的丧失,给人带来莫大的悲剧。所以,老子主张在功名利禄面前要“去甚,去奢,去泰”(《老子》第二十九章);庄子则指斥“淫其性”、“伤其性”的纵情嗜欲行为,会使人们“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庄子·秋水》)。他们皆呼唤人生从声名、物欲中超拔出来,而过返朴归真、勿掺杂任何人为造作的自然生活。

三、“道”的辨证对立思想
   1、“是”“非”对立观

按照正常的认识逻辑,“是”、“非”本是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下所给出的结论,主客相符则为“是”,主客不相符则为“非”。然而,“是”、“非”作为表征真假的范畴,一旦转化为个人的成见,或将这种成见当作一种智识去滥用,很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道家窥察到了“是”和“非”是辨证统一的。所以,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老子》第二章)“善之与恶,相去若何?”(第二十章)。在他看来,诸如美丑、善恶、是非等相对于那个“独立而不改”的永恒无限的形上之道来说,并不具有绝对的价值,而是暂时的和有限的,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与对立只有在形下事物中才能够成立。故而,人与其去执著“是”与“非”的成见,倒不如以“昏昏”、“闷闷”的心态而超然其外。因此,老子在解析“是非”、“善恶”、“美丑”的对待关系上,就已潜在地把握了事物的相对性因素。庄子提出了相对主义的“齐是非”。在他看来:“以物观物,物有不齐;以道观物,万物皆一。”(《庄子·德充符》)。主张“通而为一”“齐万物”,“齐是非”。庄子认为,“是非”的转化,使人沦为成见的工具,故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同上,《德充符》), “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同上,《齐物论》),以“道”的空灵澄明去体察事理,达到把握事情发展的真相。

而在是与非的问题上,可以说儒家是以“善”为是,“恶”为非,墨家是以“利”为是、“害”为非,法家则强调一切皆依“法”为裁断,。道家老子和庄子,它们不是孤立地谈论“是非”问题,而是通过考察事物的相对性,这种相对主义的是非观虽然弥漫着放弃的认知性,但却既包含着对世俗经验、知识局限性的理解,又包含着对真
知真识的企求,因而内烁着智慧的光芒。

2、“生”“死”对立观

“道”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自然性。人作为“道”的一种自然存在物。老子就把人同天、地并列起来,视为“域中”的“四大”,正是以这种自然的心境去观生死,老子一方面主张珍惜生命,劝人“治人事天莫若啬”。从珍爱精神、保护形体做起,达到“长生久视之道”(《老子》第五十九章)。另方面,老子倡导人们不必害怕死亡,因为生来之自然,而死则归之于自然。是谓“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同上,第十六章)在他看来,参透“生死”之道,乃是人生之智慧。到庄子时期,“生死”观念对人们的纠缠要更强烈些,故他提出了“死生同状”(《庄子·德充符》)的“齐生死”的思想。庄子说:“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至乐》)
   “机”即道或道之微妙性。即是说,道既是人之生命的终极根源处,又是生命的最终归宿处。因此,生死不过是道之循环往复运动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它们之间相继相续,变化转移,“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庄子·知北游》),皆属于自然之道,没有什么神秘性。道家对生死意识同其他各家的思想相比较,墨、法两家遵循的是感性功利的原则,儒家则坚持道义的原则。前者立足于功利和利益去权衡和评价一切,结果忽视了人的精神需要;后者由于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作为价值评判的标准,结果冷落了物质需要和物质精神需要。道家则与它们相反,它提出并坚持了一条非感性非理性、非功利非道义的原则,道家不用儒家和墨、法诸家的原则去应对名利问题,而在名利之外另辟精神自由和心灵解放之途径去消除它。

在生死问题上,儒家着眼于生的思考而不探究死、墨家反对“天命”却主张“明鬼”,它把生死视为自然,认为死乃人的生命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从否定意义上来理解生,去揭示生死的辩证关系。

四、 “道”的辨证统一思想     

1、 “有”“无”的统一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老子》第一章)等,从反面呈现了“道”的“无”的本性。亦即:与有形有质的万物相反,“道”是无形无质的;与“有生有灭”相反的是道,“道”是不生不灭的;与有声有象的万物相反,道是无声无象的;与形下界充满着矛盾相反,道是无矛盾的“混而为一”,等等。同样,庄子对“道”的构建也是天地万物之本,既抽象为无差别辨证统一,即(《庄子·齐物论》)说:“夫道未始有封”,“彼是莫得其偶”、“复通为一”,“道无终始,物有死生”(《秋水》);又抽象成“非物”的虚空或虚无,说“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知北游》),“有不能以为有,必出乎无有”(《庚桑楚》)等,便进一步说明“道”作为无差别无对立的世界的根本原理,它是透过对一切有形个体存在的统一而获得了对自身存在的肯定。

2、人与自然界和谐统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它昭示了天道与人道皆以“自然”为其统一的最高哲理。在怎样达到天道与人道“合一”?道家认为作为研究宇宙“自然无为”的“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第十四章),是不可闻、不可见、不可名言的,把握“道生、道长”规律。“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同上,第十八章),在老庄看来,经验知识非但不能把握“道”,并且经验知识本身及其所凝结的社会性规范体系反而把人与“道”隔绝开来了。“枭淳朴散,离道以善,险德以行,然后去性以从人心”(《庄子·缮性》),揭示了经验知识将人与“道”置于对立的关系中,根本无法使人复归于道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按照老子的 “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老子》第二十三章)。指得道者的精神或心理状态要与“道”的本原状态相符合,也就是把自身置于事物之中用心灵去感受世界的本原。即谓“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哉?以此。”(第五十四章)然而,人的肉体之心经常是被名利、财货和知识经验所污染所遮蔽的,故欲以精神心灵去观察“道”的真实存在,就必须对肉体之心来一番净化、清洗的工夫,使其对物欲、利欲、禄欲而忘,在一往一复的社会风气流行中让其与自然的节律保持同频共振。保持一种“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第十六章)“涤除玄鉴,能无疵乎”(第十章)以及“载营魄抱一”“专气致柔”等心态,这就使得道者达到了高度虚静、无欲的境界,庄子讲“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庄子·大宗师》)、“若一志,无听之一耳,而听之一心;无听之一心,而听之以气……唯道集虚”的“心斋”(《人间世》)、“无思无虑始知道,无处无服始安道,无从无道始得道”(《知北游》),这些说明了人只有以虚静修心,具有专一不二的意念和工夫,才能超然于物欲、生死之外,最后进入一个心境清澈洞明的境界,从而“朝彻”而“见独”,顿显独立无待的道的心灵精神。
    后来,人们利用道家哲学思想,不但在道教领域却往往被修持者所推崇发展和利用,而且在气功修炼方面获得了异乎寻常,甚至无法思议的认识成果。如道教内丹派主张性命、神气双修,以追求神仙不死的信仰来抗拒生命死亡的潜意识,开发了特殊的智慧,增强了人体的健康。道家的哲学思维还展现在其它对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矛盾的处理上。例如:人事纷争、个人修养、处世哲学、治国安邦、军事哲学等各领域。

五、对立统一思想转化为人的智慧

 “道”从矛盾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过程中观察事物存在的。对立统一思想则以矛盾思维的二分法为前提,事物发展处处在他 “无为”时,总是与“无不为”、“柔弱”时总是与“刚强”、“后其身”时总是与“身先”等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所以这就意味着从否定的方面可以得到肯定的结果,通过否定的肯定而可以得到肯定。这正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那些,整日争强好胜的人,结果老是在下风;相反,经常以谦卑柔弱的态度待人处事,结果受到别人的拥戴,取得了“刚强”的地位。如果一个人在私利面前奉行争先的原则,结果不能成全自己私欲;相反,把自己的私利置之度外,放在他人后面,反而能成就自己。不仅如此,老子又提出了“知雄守雌、知荣守辱”等,预先使自己处于对应的地位,人也要发生从事物转化的必然性中领悟到为阻止其转化,最好预先使事物处于转化的对应一面,即否定的、“雌”的一面,从而使其保持自身的质的规定性,并由此而使自身得到存在和发展。可见,道家对其辨证否定性思维的运用是相当广泛的,它涵盖了人生与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
      “正言若反”(《老子》第七十八章)。就是通过肯定负的方面以保存正的方面,通过否定而达到肯定。这实际上是一种以反为正、用反求正,“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第四十五章);“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第三十六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等等。成与缺、盈与冲、巧与拙、辩与讷、弱与强、废与兴、曲与全、枉与直等,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概念或事物。而老子为了守住成、盈、直、巧、辩这些要肯定的概念或事物,他在表述自己的意图时则采取相反的、否定式的话语加以言说,这既避免了将概念或事物绝对性,从而使要肯定的命题或事物获得了灵活性,又揭示了从事物的反面否定的肯定的方面,不仅从肯定方面了解自身更为深刻的哲理,因而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反为正,用反求正的哲学智慧。庄子对大小、贵贱、美丑、寿妖、知与不知、生命有限与无限等矛盾的理解,也都诉诸以反为正、用反求正的方法,都以相对主义或讲反话、讲无心不定之言加以把握。道家哲学,它对人类生存怎样进行终极关怀,在本质上提供了一种生存的智慧。在中国,道家哲学是本土哲学,是中华民族闪光智慧,在全球信息化发展的今天,挖掘和研究我们优秀文化,把这种文化转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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